近年来我们一直强调,科技是一把双刃剑,既能利人也能害人,所以在科技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强调科技伦理,否则科技就会成为单方面害人的东西,并且科技害人的一个最恐怖特点就是很难抓住害人者的证据,几乎所有采用科技手段害人的犯罪行为都“合规合法”。
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越来越强调大众民主监督的原因,像医院这种摘除和销售患者器官,甚至把患者弄死再销售器官的罪恶行径,单靠权力监督和资本监督是根本不可能的,因为把医院变成人体器官摘除和销售中心,完全符合权力和资本的利益,它们只会纵容保护而不会进行监督约束,只有包括患者亲属在内的大众民主才能够真正起到监督和约束作用,遏制这类罪恶的发生。
否则我们的医院就不仅仅是变成“印钞机”,同时还会变成“人体器官批发销售中心”。到那时医院的功能就会彻底颠倒过来,由救人的机构变成害人的机构,医生也会有白衣天使变成白衣杀手。这就是各大医院摘掉毛主席倡导的“救死扶伤,实行革命人道主义”的口号,把医院完全当成牟利企业,把患者完全当成金矿挖掘的结果。当今所谓“人矿经济”的最典型代表,大概就是医院了。
中国曾经努力扭转过这种罪恶发展趋势,早在本世纪初为防止医院由救人机构变成单纯的牟利机构,中央政府就曾经强制引进美国共同诉讼制度的有罪推定原则,法律规定一旦发生医患矛盾,患者无需证据就可以状告医院和医生,而医院和医生必须自证清白,否则就按刑事犯罪论处。只是后来卫生部把医疗事故认定权交给了医院,等于是把是否属于偷盗的鉴定权交给了小偷,结果把中国这项完全有利于患者的法律给彻底废除了。可见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,无论初衷多么好的改革都会走向反面。
中国医院和中国股市之所以成为全世界唯一倒行逆施的行业,就是因为中国改革并非像五毛党所说的那样是“全盘西化”,而是半盘西化,把西方国家法律中一些有利于老百姓的东西删除掉,而只引进保护作恶者的条款,比如医院和股市在引进美国共同诉讼制度时,就把“有罪推定”、“公民陪审团”等有利于患者和投资者的核心原则删掉,结果就把本来用于约束医院和上市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的法律,变成了约束患者和股民的法律,变成了保护医院医生和上市公司以及证券公司老板的法律。
可见,当今中国已经到了必须立刻改变道德与法律、科技发展与科技伦理之间的关系的关键时刻。一方面,道德必须支配法律,法律必须服从道德。不受道德支配的法律,越是“合法合规”就越是有利于犯罪,最终只能把法律变成犯罪的工具,形成当前中国越来越普遍的“依法犯罪”现象。另一方面,科技发展可以不受限制,但是科技应用必须服从于科技伦理,建立能够判别科技应用善恶的管理制度,防止和避免科技成为极少数精英用来害人和杀人的工具,保证科技的应用能够有利于99%人民大众的利益。
否则用不了多久,中国的医院就会由现在的“印钞机”进而变成“印钞机”+“人体器官生产基地”,医院将会由原本应该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变成恐怖的人间炼狱。(2024年7月23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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